摘 要:对于“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的框架式思考,可从中国音乐史学科发展及其当下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的思路、视角与范畴;中国音乐史学原理的探索理念、框架与愿景等三个部分加以整体性阐述。
关键词: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音乐史学观念及其方法;音乐史学史;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音乐史学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过几代前辈学者的努力,学科在各个方面,包括音乐史学观念、理论方法、史学文献、分支学科、研究领域等,以及在跨学科与学科交叉的发展等领域都不断趋于成熟。然而,学术无止境、学科发展同样需要与时俱进。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框架性思考及研究规划。本文为研究计划的总体思路,在此抛砖引玉,敬请前辈及同道批评指正。为便于后文讨论,首先在此需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1.中国音乐史的历史分期问题。尽管学界对此有过专门讨论,但依然众说纷纭,尚未形成一个共识性的分期标准。为了明确本论题的讨论范畴,在此采用音乐学界大多采用的分期方式,即1840年之前为古代;1840—1949年为近代;为避免“现代”与“当代”概念的纷争,1949年至今统称为现代。本文引述的文献中,尊重和保留少量作者使用“当代”或“现当代”的称谓。2.与以上问题相关,中国音乐史学由于研究对象及其所处社会形态,以及研究内容与方法的重大差异,长期以来似乎形成了两个“学科”,即古代音乐史、近现代音乐史(事实上应该为两个“领域”)。目前音乐学界关于二者的学科史梳理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都是分别进行论述和探讨的,二者也由此产生了“学科隔阂”的现象(这是本论题探讨的“基本问题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是,本文将“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作为一个整体性学科论题加以思考,因而将根据中国音乐史学发展的脉络,以“整体史”的格局进行统一的梳理、分析和讨论。3.本文讨论的是“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因此论题将紧紧围绕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基本问题”,而非“音乐史的基本问题”。此二者是完全不同性质和范畴的讨论,后者面对的是历史上曾发生过的音乐史实,所涉及的是音乐的历史材料及其现象;而前者思考的是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性探讨。简言之,这是“音乐史学研究之研究”,文中多涉及的音乐学术史梳理的主线是直接围绕“中国音乐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梳理及其分析。因此,本文的目的是探讨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基本问题研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科,初创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但与其他学科相似,在学科建立之前,中国音乐历史书写已有十分久远的传统。正史乐志(音乐志/礼乐志)、律历志、音乐典章制度史等,塑造了特定的书写体例和规范,产生了深厚的学术成果和积淀。各种笔记、小说、戏剧和诗词、图像史料中,更是包含大量音乐活动的讨论、考证与描述,与官方音乐资料形成文献上的互补互证。再加上宋代“金石学”、清代“朴学”的形成与兴盛,以及19世纪末西方科学实证思想的传入,为20世纪之初中国音乐史学学科的建立铺就了一条交融而又充满冲突的学科前史路线。这从叶伯和、童斐、王光祈等人所写的《中国音乐史》著述中即可看出端倪。比如,对历代沿革、乐器、音乐功能、乐律理论、乐谱等事项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的描述和价值判断,就有着深刻的音乐史学观念、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因袭与革新。与此同时,受西学冲击与洗礼,近现代中国音乐史的研究及其教学过程中,作曲家与作品等技术分析话语逐渐居于主流,音乐史学主动或被动地退守为音乐技术或风格史,与古代音乐史的研究形成明显的割裂与分化,造成音乐史学科内部的分野。这对于本学科以整体的姿态和系统的话语进行建设与发展而言,无疑构成了一种严峻的挑战,进而对整个中国音乐史的教学和研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鉴于此,在面对当今音乐创作、音乐表演、社会音乐实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提出的学术要求和挑战,中国音乐史学该如何看待自身的学科“本体”?如何根据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重新厘定边界与范畴,提炼学科思想史,建立体系化的学科话语,反思自身的学理范式并构筑与国际音乐学术话语对话交流共同发展的未来路向?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基本的认识和解决,关系着中国音乐史学科在历史音乐学乃至整个音乐学、艺术学学科建设中的成效。本论题正是循着这样的思路展开论证和研究。中国正史文献中有稳定记录音乐沿革的传统,但真正意义上的学科创立和发展与近代科学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入和接受,以及特定的时代文化需求,乃至周边学科的“生态环境”状况,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从学科建制层面来看,一个学科的成立,需要具备一些基本要素:明确、统一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科学的研究方法,稳定的研究群体,标志性的学术活动与成果,以及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等。以此为基准,中国古代的各种音乐书写和实践,尚不能称之为“学科”,其史实考证、曲调辨证等活动,绝大多数从属于官方政教或私人志趣的需要,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的探究。因此,在西方近代科学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理念与成果被介绍进来,各种传统研究门类相应地出现了独立的学科意识和需求。于是,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国内陆续出现了叶伯和《中国音乐史》(1922、1929)、童斐《中乐寻源》(1926)、郑觐文《中国音乐史》(1929)、王光祈《中国音乐史》(1934)、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史》(1937)、杨荫浏《中国音乐史纲》(1952)等同名或近似题名的音乐史学术著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以鲜明的文化进化论史观为导引,以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切入,打破“历代沿革”的旧志叙述体例,用充沛的民族情感对中国音乐的律、调、谱、器、乐队、乐舞、戏剧等方面展开研究,开启了现代性学术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研究。正因如此,岸边成雄认为:“将中国音乐史研究提高到世界水平的,是王光祈先生和他的《中国音乐史》。”在学校开设中国音乐史课程、编写讲义方面,有学者认为,顾梅羹20世纪20年代初在山西育才馆和国民师范学校任教时期,编写了最早的《中国音乐史》讲义并开课讲授。1936年前后,杨荫浏也在燕京大学音乐系开课讲授《中国音乐史》课程。不久,萧友梅于1939年写成《旧乐沿革》,作为当时上海国立音专开设的中国音乐史课程的讲义。从此时起,中国音乐史的教材、课程等设置初具规模。因此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中国音乐史学科建设走上正轨的另一个标志。此后在20世纪50年代,国内各音乐院校、艺术和师范院校音乐系科,陆续开设了中国古代音乐史、近现代音乐史课程,在所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课程体系中居于主干课程的位置;部分院校还设置了包括中国音乐史专业在内的音乐学系,开展更加具体、深入的专业教学。教学的需求对全国范围内中国音乐史教材的编写,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同时,中国音乐史专业人才的培养渐具规模,为中国音乐史学科建设培育了新生力量,形成了老中青衔接、本硕博一体的教学与研究队伍。1985年中国音乐史学会正式成立以来,通过举行学术会议、学生论文评选等活动,形成了中国音乐史学科的正式研究阵营和团队。以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为中心,以两百多所综合大学、师范院校音乐院系为广阔天地,中国音乐史的学科规模、影响和研究力量与研究水准不断提高,成为中国音乐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一员。如上所述,20世纪初迄今,中国音乐史学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史,但囿于研究者及受众群体的单一化、技术化,学术界对学科自身本体问题的探讨,特别是对学科概念、范畴、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起步较晚,专题性不强,成果也比较分散。故而,植根在此基础上的通史、断代史或专题史研究,存在主题松散、封闭、碎片化等问题。因此,站在学科发展百年的历史纵深角度,以专门论题来研究近百年来学科自身本体及专题研究中的脉络、主题分布及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迫切。通过上述对中国音乐史学科历史的简单梳理和分析,可以注意到学科发展中存在和面临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并基于此来设立本论题研究的思路和框架。1.中国古代、近现代音乐史学的学科领域衔接问题。最大的挑战来自两个领域的学者在学科思想、知识结构上的鸿沟:古代音乐史的“音乐”概念脱离不了“礼乐文化”的主线,因此其“古代音乐史学”的学术对象是以律调谱器、制度机构、文献、思想史等为主,造成其研究阵营中微观形态研究和宏观文化研究的分流;近现代音乐史的“西学”出身,与西方“音乐”概念的输入(作品、作曲家、风格等)存在着研究对象本体上的直接关系,加之,近现代知识分子欢迎科学主义,在学术著述中主动运用或解读(包括误读)进化史观、唯物史观、民族主义史观等“新观念”的推波助澜甚至裹挟,使得近现代音乐史中作品、作曲家研究的经典叙事范式,成为研究主体在各种社会互动中主动选择的结果。因此,两种研究对象和时段,意味着两种知识结构,也就意味着两种学术思想、史观、方法论、对象与范式。而这两个学科领域的衔接,就不仅仅是理念层面的探讨(学界对此问题提出已有多年,未能引起充分的共鸣),这样的“学科隔阂”状态更是具体学术操作层面,乃至影响中国音乐史学/中国音乐学学科教育、教学、通史教材的编纂导向等问题。2.中国古代音乐史与近现代音乐史在学术观念上差异显著。前者基本以史料研究、历史证实作为学术导向。从表面看,古代部分呈现“学科”样态,在内部分离出多种分支“学科”,诸如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古谱学、乐器学、乐律学等,但事实上只是研究内容的分化,而非是学科意识的深化。相比之下,作为后者的近现代史领域却是相反,主要集中于“历史分期”“重写音乐史”“新中国音乐史”等方面的讨论,虽然有不少学者关注“学科建设”问题,但是从研究本身而言,并没有形成学科建设的框架,包括属性、概念、范畴、方法论、研究范式、主体性,以及近现代史领域自身的“本体研究”的内容和形式的具体化和规范化,以“专题性”研究为主体的近现代史学思维和方式妨碍了“学科性”建设的步伐。3.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古代音乐史研究领域缺乏“问题意识”。即便有,也停留在“如何还原古代音乐原貌”的单一认识层面。这种对于历史认知的狭隘“实证性”思维,而非认识论的观念,致使学科发展遇到“天花板问题”。在乐谱考证之后是什么?乐谱、乐器残缺不全时的音乐史学研究空间何在?既然“音乐”主要是“礼乐”“俗乐”,主要不是自律的“音乐”(music)的内涵,那么对宫调理论问题的解释边界在哪里?是否要对古代音乐史学对象进行分层?形态的问题,就按照实证史学(中国传统的、西方历史音乐学的)来做更加微观、细致的研究,为宏观史学提供可靠素材但并不取代或排斥宏观史学;文化的问题,就按照文化的、新史学的角度来研究,以揭示音乐背后的历史文化坐标和内涵。近现代音乐史学的“问题意识”,既有学术范畴也有学科范畴,诸如此类的学术询问和思考难以在古代音乐史研究领域实践和实现。尽管如此,近现代音乐史学总体上还是受到研究者现实社会、历史阅历等因素的制约,难以从真正的“文化史”的角度来观察某些特定因素的影响,等等。4.笔者曾经指出:“中国音乐史学的众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学科特性,即音乐的声音特点及其研究的技术性,造成了知识结构和思维观念的封闭性”,对于历史学的一般性问题探讨甚少,也由此导致对大史学界的发展了解关注度很低,同时,也与音乐学科内部的姊妹学科,如当下西方音乐史学的互通几乎为零。尽管中国音乐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源自西方的历史音乐学,但相互间鲜有对话。而与其他音乐学科,主要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又存在严重的重叠纠缠现象,这在后续的论述中将详尽阐述。5.通过梳理,一个明显的现象促使我们注意到,百年学科史有两条主线对应着中国音乐史学在不同时期的发展脉络:一条是由“音乐丝绸之路”研究内容所构成的古代音乐史研究;另一条是以音乐思想“主宰”其表现形态的近现代音乐史学术发展。由于时代的差异、环境的不同,特别是音乐史学对于主体的认识论的角度和立场各有侧重,其表现出来的学术功能有着不小的区别。学科发展在这两条脉络中所关联的,是对于中国音乐乃至文化传统在长达一千五百年历史中变迁的认识论的问题。6.如前文学科史梳理所看到的,中国音乐史学在很大程度上受西方文化和学术的影响而产生。从留日的叶伯和,留德的萧友梅、王光祈,以及之后的杨荫浏等,都是“西学为用、中学为体”理念的实践者。一个世纪以来,尽管学科所研究的内容、思考的对象、审视的范畴在各个时期和语境中有所变化,中国音乐史学自身的学术品格、学术风格和学科样式也逐渐形成,但始终伴随着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视域、研究方法的影响。如何客观地认识、理解、正视及反思这样的问题,无疑是中国音乐史学需要思考的。最后,所有上述中国音乐史学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分属各类不同的范畴和领域,解决这些纷杂繁复的问题需要从学理层面,并在一个整体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几个处于同一层级的学术视角且相互关联的学理问题展开思考,以期从总体上提出这一年轻学科亟待解决的重要工作和使命——中国音乐史学再定位及其原理建构,促使其学科建设在架构、规格和品质上的提高和成熟,并推进其发展。本文所提出的研究思路是建立在学科理论思维层面的思考,研究视角是以学科“问题意识”为导向,指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而促进重新思考和确立学科建设的定位,并从几个方面试图建构“基本问题研究”的路径,从学术结构、学理关系、认识论、方法论,对于学科存在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分析、重审、反思,最后提出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原理建构方案。
因此,关于基本问题的审视与分析,研究设立了五个方面的思考:(1)学术结构研究——创新与前瞻: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范畴与边界探索;(2)学理关系研究——交叉与融合: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关系的分析与研究;(3)认识论研究——传统与现代:中国音乐史学认识论的重审与反思;(4)方法论研究——实证与阐释: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理论观察与启示;(5)基础与核心——定位与框架:中国音乐史学的原理建构。以下讨论前四个方面,第五方面将单独作为一节进行论述。前四方面是一个结构性的有机关系:首先所面对的是学科自身本体“学术结构”问题;其次所探讨的是音乐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学理关系”;再次是从重审和反思的角度来探讨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语境中的认识论问题。选择中国音乐史学发展历史上两大主线进行论述,站在认识论的角度:一方面从音乐“丝绸之路”的中国“传统”与周边国家关系来重审中国音乐史学问题;另一方面从近现代音乐思想嬗变来反思中国音乐史学发展。进一步从国际视域来反观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如何受到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方法论及其学术立场的影响,理解实证主义与文化批评的不同学术方法和态度,不仅伴随着中国音乐史学科的成长,而且不断调整学科的研究范式及其学术思想,也期待从这样的思考中得到启示。亦即通过从学科本身出发,延伸至学科之间关系的探讨,再对中国与亚洲历史音乐文化交往,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各类音乐思想对于中国音乐史学的影响予以重审和反思,进一步扩展到对国际视域的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的方法论考察并由其中获得启示,使得“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在哲学性思考的维度上层层递进和不断展开。最终,研究将指向对中国音乐史学的原理与框架的探讨,由此而思考学科进一步发展的空间。这一部分为“学术结构研究——创新与前瞻”的思考。如前提及,作为现代学科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笔者在为《中国音乐》(2022年第2期)“中国音乐史学及其相关学科之间关系的分析与思考”专栏撰写的主持人语中写到:20世纪上半叶,1922年叶伯和撰写了第一部《中国音乐史》。继之,王光祈在“比较音乐学”的学术思想影响下,在德国撰写了一部具有“进化论”科学精神的《中国音乐史》,开启了中国音乐史学的历程。20世纪下半叶,以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和黄翔鹏《乐问》为代表,建构了具有一定学科意义的中国音乐史学的大厦,前者可以被视为一座矗立在中国音乐学学科历程上的丰碑,后者为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未来发展指出了无限的可能。这些具有时代高度的作品,不仅将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不断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峰,更深刻影响了同时期的中国音乐学。21世纪的今天,当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审视中国音乐史学的学术境况,却又不得不面对学科本身结构上的各类挑战、矛盾和缠绕:其一,是中国固有的丰厚坚实的史学传统与20世纪“侵入”的西方音乐观念带来的冲突;其二,是中华文化特有的复杂的礼乐关系所构成的自古至今音乐与社会和政治密不可分的中国特性,以及文学、语言和音乐的“一体性”;其三,是由学科历史较短,缺乏长时段距离而引发的反思,造成中国音乐史学(而非“中国音乐史研究”)尚未进行体系化的建构,等等如是。学科体系化建构缺失而导致的重大理论创新力的消乏,使学科发展及学科建设的成长和突破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与其他音乐类姊妹学科相比,我们需要直面问题,挑战困境,寻找学科发展的未来,创寻或可期待的新的学术状态。这部分将着眼于批判性反思,立足于危机意识,通过对中国音乐史学观念、属性、研究范畴与方法之历史与当下及彼此之间结构逻辑关系的反思与自省,针对中国音乐史学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思考其深层的学术史原因、学理原因,提出一系列的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研究,并向着具有前瞻意义方向挑战,思考学科发展的方向。首先,观念问题。设问什么是音乐?探讨西学舶来后足履难适的“中国性”。我们需要反思,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的观念和方法,在面对中国音乐史研究尤其是古代音乐史自身在观念、遗存、音乐本体上的特殊性时,无法对接式地运用。在“什么是音乐”的概念上,古代与近现代存在巨大的差异,中国“声、律、音、乐”与西方“音乐(music)”源自不同语境,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这里讨论的是中国学术传统中音乐的基本概念和观念,由于西方音乐的概念及其教育思想与方法,使得当下的国人在音乐的认知和表述上发生根本改变,这种改变与传统音乐观有着本质的差异。在西方音乐的观念中,音乐是一种审美的表达,是一种人类情感表述的形式。而在中国音乐观念中,音乐是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工具,而非如今我们所理解的艺术审美。音乐是有伦理的,这在《礼记·乐记》中早已陈述得非常清楚。人们所认可的音乐是超脱于“声”的音乐。这种音乐不仅是生于人心的有组织的声音,而且要同礼仪相配合,实现“节丧纪”“和安乐”“别男女”“正交接”的功能。这和现代人的通常看法是不一样的。古代“哑巴”音乐史与近现代音乐的作曲家作品史的双重矛盾,恰是以西方音乐史学的观念和方法审视中国音乐史,以短时段研究的观念和方法来看待长时段历史现象和问题,忽略特定音乐文化语境中音乐、文化、政治、历史复杂性所带来的差异与冲突。设问什么是历史学?探讨实证主义主导下被遗忘的历史书写者。长久以来,中国音乐史学在科学史观、实证主义思想的主导下,以探寻“客观”“真实”的历史为己任。我们在音乐学研究中倡导“将目光投向人”,但在史学思维上,始终秉承科学、客观的观念,将“历史书写者”屏蔽于史实之外。恰由于我们的目光投向了史实而过少地思考研究主体,使得百年来学者对于自身在学科发展中的主体意识、主观能动性认识不足,因而对于学科体系化建构的思考常常缺位。与此同时,虽然学界基本皆以杨荫浏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和汪毓和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为研究蓝本,它们确实是学科建设过程中的基石,然而二位学者所确立的是音乐历史本身的内容,并非作为学科的中国音乐史学的基本研究对象、范畴和方法的学理层面的架构。其次,属性问题。是历史的音乐,还是音乐的历史?我们不可避免地看到,在与一般史学交织中“音乐性”的失语。作为历史学与音乐学的交叉学科,中国音乐史受到一般史学的深刻影响。学科属性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断代与分期的社会标准与风格特征混淆问题。中国音乐史学探讨的是“音乐的历史”还是“历史的音乐”?二者在音乐史分期、音乐史断代问题的原则上截然不同——以一般史学或社会史的分期和断代应用于音乐史,还是以音乐作为主体来探讨其变迁、风格及特征,进而以此作为音乐史分期和断代的标准?又如,无以回避的礼乐、音乐与社会、音乐与现实的功能关系问题。儒家《乐记》为主导的音乐思想似乎贯穿古今,音乐政治主义无疑是中国音乐历史的主线之一,如何处理和协调音乐自身的艺术价值、音乐史学独立的学术意义,也是学科发展所需要慎重和严谨面对的问题。再次,体系问题。古代与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分离隔阂。中国音乐史学包含中国古代音乐史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然而二者之间存在突出的“学科”分离隔阂问题。一方面,二者起步于20世纪不同的历史年代,前者为20世纪初期,后者为20世纪中期之后,特殊时期的意识形态问题对于后者的史观、史料、视域、结论等各个方面产生了全局性且本质性的影响,使二者的面貌有了很大不同;不同性不仅只是内容的差异,更多的是在史学观、学术立场、研究手段及主导理念上。另一方面,长期以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为参照,由于中国古代与近现代音乐体系自身的差异以及资料留存的不同,使得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基本属性是作曲家作品的音乐历史,而古代音乐史却被视为“哑巴”音乐史,不得不诉诸传统史学和其他更为丰富和广泛的研究视角与方法。同时,音乐史学与其他交叉学科的属性与边界之间缠绕与重叠。文献、图像、文物、记谱、乐谱、音像及口述材料的多重互证推进了学科的发展,但也改变了学科的布局,交叉学科的兴起亦带来了边界模糊、话语权“消解”等新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看起来也正在“模糊”中国音乐史学本身的学科特性。还有,“词乐曲唱”与文字、语言及文学的“乐与非乐”的难缠姻缘。中国文学,特别是语言音韵自身的“歌唱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古代的“哑巴”音乐历史格局,古代文学的知识壁垒使得音乐学者研究音乐文学问题不得不面临难以跨越的鸿沟。与此同时,近年来文学界介入音乐史研究,特别是“词乐”和“音乐文学”造成严重的“隔行如隔山”的研究现状。最后,范畴、视角及领域的问题。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边界在哪里?或者说什么是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宗旨?传统意义上,音乐史学研究无疑依赖文献材料,史料的实证性成为音乐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然而,随着史学观念的发展,音乐现象的解释必将是多维的,“历史的存在”不单是文献的反映,对于解释学而言,更重要的是史学家或者是当今社会如何理解过去,怎样解读曾经“存在”的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哑巴音乐”是否可以演绎,古代律学、乐调的本质是什么,现代中国音乐历史的政治主义现象是否可以探讨,口述材料是否可以证实,音乐生活是否也是音乐史学研究的内容,以及城市音乐现象的讨论是否触碰了史学研究的底线等问题。也因此,传统的史学“藩篱”局限了领域的拓展,新的探索与创新的视角将突破传统方式的禁锢与局限。(二)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关系的分析与研究“学理关系研究——交叉与融合”的探讨为本部分的重点。学科既是知识体系的总结与创新,也是一种边界,人们不断发展与构建知识边界,也不断更新、消融与重构边界,因而学科始终是变化与发展的。20世纪以来,随着西乐东渐,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音乐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得以确立,在百年历程中,学科不断分解、细化,产生了许多分支学科;同时又不断综合甚至整合,与其他人文学科互相支持与交融,使得界限不断模糊,而带来学科的边缘化趋向。也就是说,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并非是孤立与封闭的,其在学科内部与外部都与诸多相关学科发生着分层、交叉与融合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发生与探讨,推动着整个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与前进。然而,由于中国音乐史学是在面对中国传统与西方观念的冲突语境中诞生的,一路走来不免伴随着中国传统意识与现代学术思想的纠缠与矛盾。加之学科历史较短,尚未形成长时段距离而生成的反思,造成中国音乐史学缺乏体系化建构的系列问题。其中,由于音乐学科的特点而过于关注“声音技术”和“音响形态”的分析与论证,拘泥于此的结果是对一般史学的理论和发展思潮及成果的学习和关注匮乏;沉溺于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情结,过于强调东方或华夏文化的独特性,忽视人类音乐历史的一般性规律,特别是轻视历史音乐学的体系化的理论和思维。也由于中国固有传统与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的冲突,造成古代与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分离隔阂。音乐姊妹学科属性与边界之间缠绕重叠,以及学科内部不断“分化”“细化”的“独立王国意识”的分支领域不断衍生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中国音乐史学本身的体系化缺失和学科特性“淡化”。因此,对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关系的研究,成为学科发展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之一,通过厘清这些交叠缠绕的学科关系,能够洞悉中国音乐史学的内涵与外延是个不断变化、消融与再确立的过程,能够厘清学科的历史过程及其发展方向,能够更为准确地把握其学科定位。本部分通过对中国音乐史学与相关学科之间关系的探讨,明确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内涵与外延,梳理中国音乐史学的历史脉络与趋向,把握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定位、特征与内涵,进一步明确该学科的研究范式。这一部分重要研究内容围绕以下问题展开。1.从共时的维度分析中国音乐史学学科的分层、交叉、融合的问题首先,作为历史学与音乐学交叉学科的中国音乐史学,与一般历史学保持着相对疏离的关系。历史学研究的专题领域,诸如编年史的书写、断代史的研究,以及其他人文学课,特别是历史人类学转向等研究思路,影响至音乐史研究已甚为晚迟,而音乐研究的特殊性又促使音乐史学研究更强调音乐本体,更倾向囿于一隅,以相对封闭的姿态疏离于一般历史学之外。因此,需思考如何处理中国音乐史学与一般历史学的特性与共性的关系,并让音乐史学研究走入一般历史学的视野。其次,中国历来重视音乐的作用,注重礼乐,强调音乐与社会、音乐与现实、音乐与政治的功能关系。这些问题是中国音乐历史的主线之一,并留存有丰富的古代音乐史料如文献、实物、图像等,因而形成了中国音乐史学与文献学、文学、语言音韵学、社会学、教育学、考古学等人文学科之间的天然关联。以“音乐文学”研究为例,朱谦之将音乐、文学、历史学相结合,其《中国音乐文学史》(1935)论述了自先秦《诗经》《楚辞》至汉乐府、唐诗、宋词等与音乐的密切关系;学科交叉还带来了更深层的学理讨论,中国文学特别是语言音韵自身的“歌唱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古代音乐史“哑巴”音乐的历史局面,与受西方历史音乐学观念影响下以音乐作品与音乐家为核心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大相径庭。由此可见,对盘根错节的学科关系的梳理尤为必要,音乐史学无法离开其他成熟的人文学科整体语境而孤立自语,需要与其他人文学科保持一种逻辑和学科机理上的互洽,推动诸如与音乐相关联的教育学、美学、考古学,尤其是音乐文献学等子学科不断完善。再次,在20世纪初中国音乐史学诞生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西方历史音乐学的强烈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西方音乐观念与音乐分析方法成为衡量中国古代与近现代音乐史的唯一标准。因此,以文献史料为中心而缺少乐谱和音响的古代音乐史,被认为是“哑巴音乐史”,且许多对于中国古代音乐作品的分析,亦建立在西方音乐分析的方法论之上;而依附于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其研究基本定位于学堂乐歌以来新音乐形态下的作曲家研究与作品分析,缺少甚至不包含对琴学等中国传统音乐在近现代多维发展及其瓶颈的研究。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由于中西方音乐史两个学科在研究对象、形成时间、音乐历史观或史料特点及研究方法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何将西方音乐史学以音乐本体为轴心的认识,结合中国音乐史学对史料文献的强调,达到对社会音乐文化历史的整体观照,是完善本学科内在发展规律的重要因素。因此,梳理东西方音乐史学的差异性对中国音乐史学产生的重要影响,反思中国音乐史学的音乐观念与评价标准,也应作为本论题研究的内容。复次,西方历史音乐学与体系音乐学的区别源于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音乐学家阿德勒对音乐学学科的分类体系。虽然这是一个半世纪之前的音乐学学科分类体系,但是其对中国音乐史学的影响至为深远。一方面,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可以说是依附于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上成长起来的,其以作曲家与作品为主线的单向性研究模式,并未能反映近现代音乐历史的发展全貌。另一方面,体系音乐学中的非欧洲各民族音乐研究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如今音乐人类学的发展,其“历时中展开共时,共时中展开历时”,并将音乐史学研究从音乐作品转移到以人为核心的音乐行为与音乐观念,对中国音乐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融合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的“新史学”的出现,历史学研究的人类学转向,这种研究新趋势突破了传统史学的局限性,学科交叉借鉴,拓宽了研究的深度与维度,伴随着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与经验”的探索,从而为中国音乐史学注入了新的理念与方法。可以说,历史音乐学与体系音乐学对中国音乐史学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又因其学科范式与理念的差异,造就了不同的学术效果与格局。因此,厘清中国音乐史学与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盘根错节的关系,能够使我们更清晰地梳理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脉络与动因。更进一步,中国音乐史学在发展过程中常出现与姊妹学科相互交叠、纠缠不清的局面。古代音乐史特别是近古时期与近现代音乐史及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戏曲音乐及戏曲史等姊妹学科之间相互交叠。例如,“江南丝竹”被视为中国传统音乐学科的研究对象,较少出现于音乐史学研究;“明清戏曲音乐”是明清音乐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却更为戏曲史研究所关注;作为近现代音乐史中重要二胡音乐人物的刘天华与阿炳,前者常见于近现代音乐史研究,而后者则更多见于中国传统音乐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音乐姊妹学科属性与边界之间的缠绕重叠,在很大程度上“模糊”和“淡化”了中国音乐史学本身的学科特性。因此,应梳理中国音乐史学与姊妹学科之间的关系,有意识地与音乐人类学(或称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研究、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以及中国传统音乐理念下的作品分析等姊妹学科交叉与融合,在不断拓宽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论域与视角的同时,形成一种“双赢”的发展态势,推动跨学科的研究趋向。显而易见,学科分工不断专业化、精细化,同时又在与其他学科的渗透与融合中不断成熟。从分层的角度看,中国音乐史学最初是以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为开端,后面逐渐分层出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以及被部分学者再细分出当代音乐史),这种学科分层有着深层次的学科布局与发展的内因,但也带来了一定的缺憾。如前所述,中国古代音乐史与近现代音乐史研究相互隔离而不贯通,前者拘于以文献研究为主体,后者则困于作品分析的局限。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尤其是被再细分出的“当代部分”)则较为晚出且薄弱。笔者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的“点—线—面”问题的思考》一文中倡导:“打通中国音乐史学与一般历史学的学术沟壑,以更为宏观的史学观念引导学科发展,使得音乐史学研究走入一般历史学,期待开启更广阔的人文社会学科的视野。”因此,能否打通学科之间的沟壑,改变分层割裂的状态,建立融合统一的中国音乐史学体系,这是我们需要去研究与实践的命题。从学科交叉的角度来看,随着研究的深入,中国音乐史学科内部逐渐出现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乐律学、音乐美学、古谱学等分支学科;有些分支学科又再次细化,如乐律学分支为乐学与律学,音乐考古学中延伸出音乐图像学、音乐工艺学、乐器形态学等。分支学科的不断成熟与细化,推动着中国音乐史学的成熟与完善,但同时也在不断消解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边界,使其走向学科的边缘化与泛学科化。因此,需要梳理中国音乐史学学科内部的分解与整合,探寻中国音乐史学的内在动力。2.从历时的维度分析中国音乐史学科的分层、交叉、融合的问题首先,20世纪前的“前学科史”时期。对于中国音乐的探讨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呈现出什么样的萌芽特征?音乐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历代史书记述的内容,古人为后世留下了丰富的音乐史料。如前提及,二十四史中载有乐志(或音乐志、礼乐志)等大量音乐文献,而且宋代金石学中还有音乐文物的史料;19世纪末20世纪初,“敦煌学”与“甲骨学”为现代新史学的崛起创造了历史机遇;王国维《宋元戏曲考》(1912)在传统音乐史学向现代音乐史学转型之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可以说,在20世纪中国音乐史学学科确立之前的传统学术体系中,对于音乐的探讨即已与文献、历史、考古密不可分。传统学术体系对于现代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这其中具有学科意义的传承是本论题研究的话题之一。其次,20世纪初至40年代为“学科确立时期”。中国音乐史学一方面沿袭中国传统的治史方式,以文献为主要依据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又在各种思潮的冲击下力图冲破传统,借鉴西方现代音乐学术体系。例如,第一部以“中国音乐史”命名的著述——叶伯和的《中国音乐史》,作为近代音乐史学科起步阶段的探索性成果,其将西方音乐史的“文化分期”和中国传统史学史的“朝代分期”结合并置,体现了中国音乐史学从确立之初,即在学科历史分期上多样性的探索与思考及其反映。此外,该著中重视作曲家和作品,也正是西方音乐史编撰的特点。由此,这一时期,面对中西文化、传统与现代观念的冲突、交融,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呈现出的历史特征、学科关联与学科格局,形成这种复杂交错关系的背后动因,以及对此后学科格局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本论题探讨的话题之一。再次,20世纪50—80年代是“学科发展时期”。中国音乐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初具规模,“研究者们走出古籍书斋,努力使音乐史真正成为‘音乐的历史’,而不类似于‘音乐文学史’”。因此,这一阶段就开始关注民间音乐素材的整理,特别是从音乐考古中寻找新的史料,从而开拓出新领域、新论题,如李纯一《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一分册》(1957)、查阜西主编《琴曲集成》(1963)等。这些新领域的开拓,为此后音乐考古学、琴学、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等分支学科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中国音乐史的学科分层逐步形成,中国古代音乐史日渐成熟,也开始出现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特别是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为中国音乐史学建立了学科范式,也使中国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以及考古学等学科的关系更加密切。梳理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脉络,挖掘其中蕴含的不同音乐观念的影响与冲突,分析其对此后学科结构产生的影响,也是本论题的研究内容。最后,20世纪末至今的“学科全面建设时期”。学术新领域不断开拓,新型学科、边缘学科不断涌现。学科在分支学科的不断涌现。具体研究领域不断深化与具体化,同时也在融合中向前发展。诸如中外音乐交流史、中国流行音乐史研究等。而且,研究时段也从1840—1949年扩渡到20世纪末乃至当下(也由此部分学者提出了“中国当代音乐史”的概念),由“新潮音乐”引发对“中国音乐创作”“中西关系”的思考,出现“重写音乐史”的学术争鸣与思想更新等。中国音乐史学界开始尝试以跨界结合的学理方法和研究范式进行探索与突破,尤其是与音乐人类学的碰撞与交融。学界逐渐意识到,空间与时间,地域与历史,是两种不同的维度,把音乐文化解释为历史发展的结果,涌现出研究音乐行为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持—个人作用”模式等“整体史”视角并不断发展。历史研究的人类学化,为中国音乐史学注入了新的研究观念与视角,逐步深刻影响并改变着传统中国音乐史学的范畴与手段。例如,笔者以“新史学”作用于宋代音乐研究的新范式的探讨与“音乐上海学”团队的研究成果,意味着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突破了以往依附于西方历史音乐学体系,开始朝着历史材料、历史维度、历史意识的方向探索,呈现出明显的“历史意识性”学理建构。梳理这一时期学科之间复杂交错的学科关系及学科结构,对于理解当下中国音乐史学的学科格局与特征及未来发展方向至关重要。笔者及一批年轻学者围绕上述学科面对的各种问题与论题进行尝试性的具体研究。《中国音乐》2022年第2期刊发了一组本论题的阶段性成果,其中笔者《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的“点—线—面”问题的思考》一文对相关成果作了简述:伍维曦的《中国音乐史学与现代学术思维》,文章试图将中国音乐史学置入20世纪中国现代学术思想史的背景中,对现代学术思维的一些与音乐史学有密切关系的特征进行总结与阐释,从而对中国音乐史学这一学术系统及观念结构的语境生态加以勾勒渲染,力求为这一学科的学术史研究描述出一个较为广阔而生动的精神场域。
康瑞军和胡斌合作的《当代中国语境中的“音乐新史学”理念与实践》指出,随着学科间交流交叉的深入,中国音乐史学视野愈益开阔,对“新音乐学”“新文科”“新史学”以及音乐人类学等多学科思潮,展示出胜过以往的积极反应。“音乐新史学”的正面提出和实践,是其显著特征之一,目前已形成了一批成功融通“文化视野”与“技术分析”的新成果。文章通过对20世纪中国音乐史学在理论、方法和实践等方面进展情况的分析,探讨这一理念产生的语境脉络,在此基础上,揭示其当下学术实践的学科意义和未来可能。
胡斌与孙焱的研究《互鉴共赢 殊途同归——从“学术史”视角看中国音乐史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Ethnomusicology的学科关系》认为,随着各学科研究的深入开展以及西方学科在中国“本土化”进程的加快,“古今”“中西”等多重学术语境对中国音乐史学科研究的影响也越发明显。中国音乐史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及音乐人类学虽然在现行学科划分中各有其位,但在实际研究与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却又相互影响。研究对象的部分重叠、研究方法的相互借鉴、研究学者的多重身份等特征渐渐贯穿三个学科的发展,不仅在研究范式上形成了新的交叉整合,而且共同促进了中国音乐学术研究思维与视野的拓展与深化。
黄艺鸥的文章《中国音乐史学的领域划分、疏离与整合》从纵横两个方面探讨了中国音乐史学的领域划分、疏离与整合问题,梳理中国音乐史学及其分支学科/研究领域交叠缠绕的学科关系及相互影响,从而探寻中国音乐史学科发展的内在动力、困境与机遇。
一方面,由历史分期而引发的学科分层、分段与断代,体现出中国音乐史学历史进程的动态发展趋向;另一方面,多重互证性建构下的学科细化、交叉与整合,既是中国音乐史学科内部驱动也是多学科、跨学科对话与融合的体现。分支学科领域的逐步成熟与细化推动着中国音乐史学的不断演进与日臻完善。然而,学科的分段分层以及学科分化所带来的碎片化现象也在无形中筑起了学术藩篱并形成了强烈的研究隔阂,成为我们当下需要面对的音乐史学挑战之一。
“认识论研究——传统与现代”这一部分,旨在重审和反思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语境下的认识论问题。本部分选择中国音乐史学发展史上两大主线进行论述。其一,从音乐“丝绸之路”的中国“传统”与周边国家关系重审中国音乐史学问题;其二,从近现代音乐思想嬗变反思中国音乐史学发展。从一定层面上讲,文化的重审和思想的反思就是史学研究的推动力。上述两个方面是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一个磅礴宏大而内里斑斓的时空视域,其丰富多样的特性必然引发文化与学理反思,不可避免地带来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观念、方法与理论的新问题。1.从认识论角度,由音乐“丝绸之路”的中国“传统”与周边国家关系重审中国音乐史学问题“丝绸之路”涵盖对陆上丝绸之路的研究和对海上丝绸之路的研究,二者在时间、空间上皆不相同。中古时代,西域作为亚洲地区语言、文化和宗教交融中心,其音乐文化的输入,重塑了中国音乐的历史形貌;两宋以来,随着陆上丝绸之路的逐渐阻断,海上丝绸之路渐渐成为中国更重要的交流空间,中国的音乐文化向日本、朝鲜、越南及东南亚等国输出,建构“雅乐文化圈”“汉乐文化圈”,并逐渐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异域化。对音乐“丝绸之路”的研究,从内容而言,贯通了音乐历史的中古、近古,跨越了亚洲大陆的中西、东南,容纳了多样化的历史、民族、国家、宗教、语言等问题;从学术源流看,是受到了区域文化研究的影响,尤其是19世纪以来“西域研究”“东方学”的影响;具体就中国音乐学学科历史而言,则起自“敦煌古谱”解译的热潮。此部分涉及两个递进关系的问题。其一,从音乐“丝绸之路”看音乐历史的“中国”“传统”命题。简言之,即所谓“从周边看中国”。具体而言,即通过对中古音乐文化输入、近古音乐文化输出的文化现象研究,反思音乐历史上“中国”“传统”命题的文化特性、文化内涵。其二,在上述第一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研究对象与视角变化,则必然引发关于史料、史观、方法与理论等相继而来的系列变化,故而论题需要在文化反思的基础上,展开学理反思,讨论中国音乐史学新史料、新史观、新方法与新理论等一系列问题。研究思路将立足于音乐“丝绸之路”的文化现象,对中古西域音乐文化的输入及其内化、近古中国音乐文化的输出及其异域化问题予以梳理;通过“从周边看中国、看传统”,对音乐史上“中国”“传统”命题的内涵与特质予以解读;同时,对由此过程所产生的史学理论问题予以反思。在此过程中,由于研究对象的“边界”拓展,所以对域外考古与汉文献中音乐史料的文献学研究,是论题展开的基础;而文化反思,则借助于音乐思想史的研究方法与视角,并结合音乐人类学的文化认同与变迁相关研究理论。研究内容围绕以下问题展开。首先,是材料问题。域外汉文献与中国音乐史相关者有哪些?域外汉文献中的音乐史料有哪些?在王小盾《越南汉喃文献目录提要》《从敦煌学到域外汉文献研究》《中国音乐文献学初阶》等著作中,已经有了相关的一些论述,本论题则在此基础上,拟编订关于域外汉文献音乐史料的书谱志,并进一步探讨这些史料与传统的“域内”音乐史料是如何互补使用的,同时增加考古史料的内容。其次,是文化现象问题。中古时代,西域音乐如何向中原流动?西域音乐如何在国家层面和普罗大众中被接受?外来音乐如何逐渐完成其在中原、汉文化中的“内化”?尤其是唐代对于丝绸之路的西域之乐“输入”的敞开接纳,涉及胡乐来华及其风尚、多部乐、波斯古乐“达斯佳”、两河流域的琵琶音乐等问题。唐宋以来直至明清,中国雅俗音乐如何向东、南各国流布?中国音乐如何在东、南各国被学习、被记载、被使用,又是如何逐渐“异域化”?具体主要聚焦于华夏之乐由海上丝绸之路“输出”东渡,如朝鲜半岛“伽倻琴”与“祭孔雅乐”;日本“歌舞伎”及“三曲”;越南“唐乐”和“宕泉”;东南亚“汉乐”与“潮州丝竹”等问题。再次,是文化阐释及思想史问题。在音乐文化“输入”“输出”之际,音乐文化认同何以建构?音乐文化变迁又何以形成?我们看到一个突出的文化现象,对中国音乐文化影响最深刻的外来音乐思想,来自释家,即佛教音乐思想;而中国向外输出的音乐文化最深刻的则是儒家音乐思想。在中古、近古两千余年的历史过程中,以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为中心,儒、释音乐思想是如何交汇、如何对话,在文化表层的输入、输出之中,二者产生着何等本质性的影响?最后,是理论问题。一方面是“周边”研究带来的新史料运用问题、文献研究方法论问题、考古与图像问题、语言与当代学者实地考察问题、区域音乐文化研究所带来的新方法与理论问题、音乐史实与音乐思想史研究结合的问题,等等。另一方面是学术史的反思,20世纪至今已有东亚音乐研究、域外汉文献研究、中外音乐交流史研究、唐代音乐研究的大量成果。例如,早期田边尚雄《东洋音乐史》,岸边成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音乐的西流》;中国当代学者冯文慈《中外音乐交流史稿》,张前《中日音乐交流史》,王小盾《隋唐音乐及其周边》,赵维平《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东流日本的研究》《中国与东亚诸国的音乐文化流动——赵维平音乐论文集》《中国与东亚音乐的历史研究》,等等。新时期的音乐“丝绸之路”研究,如何注意剥离早期研究特定历史时期、特定政治背景诉求下的政治性思想渊源,继承上述各领域既有的研究理念与方法,如史料考证、文献分析、音乐人类学理论等,以历史音乐人类学的“新史学”范式突破传统理念,推动新的学理思考、建构新的学术范式。2.从认识论角度,由近现代音乐思想嬗变反思中国音乐史学发展中国音乐史学思想泛指有关中国音乐史学的一切理论、观念与认识,从学理上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音乐史家对音乐历史的客观认识;二是音乐史家对音乐史学的认识与实践。因此,音乐史学思想既与史学以及音乐史学的一般理论、观念相关联,同时又有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定性;它与中国音乐史学的基本原理、方法论以及中国音乐史学史多有交叉,互有影响,但同时亦有其自身的范畴与逻辑。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近现代音乐思想的主要状态是中国音乐文化受到西方音乐的影响,同时又伴随救亡运动,人们不仅需要艺术的启蒙,也要音乐作为武器进行保家卫国。因此,国乐传统的走向、新音乐的价值和功能、“鲁艺”红色音乐的时代力量、作为“东方巴黎”的上海国际都市租界形成的“音乐飞地”所意味的“帝国文化想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及十年“文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所呈现的音乐政治主义,以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多元音乐文化碰撞等,极大地影响着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论题将立足于学科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学近百年的发展历程,放眼积淀深厚的中国音乐史学传统,对中国音乐史学不同历史时期发展中最为深层、宏观的理论命题——中国音乐史学思想,做出深入而全面的梳理与阐释,进而探求和总结其史学特征与历史意义,勾画出中国音乐史学思想发展的总体面貌。研究内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中国音乐史学思想的范畴与主流都有哪些?中国古代乐志与乐论中的礼乐中心思想、夷夏之别思想、西乐中源思想是如何在音乐历史的书写中得以贯穿与发展的?晚清以降,传统的音乐史学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如何持守与发生嬗变?中国音乐史学学科是在怎样的历史语境中诞生?“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实证主义与文化达尔文主义的音乐史观如何在中国传播并产生实质性的影响?20世纪4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唯物史观与阶级分析理论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是如何运作并产生决定性影响的?应该怎样对“文革”时期音乐史学思想的异化与音乐史学的工具化做出深刻的反思?新时期“重写音乐史”争鸣的思想价值与意义都有哪些?进入21世纪以来跨界视角与新史学思维的融汇与运用对于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起到怎样的推进作用?如何看待当下口述音乐史史学观念的探讨与实践?改革开放以来,音乐史观与音乐史学观的解构与重构对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起到怎样的重要影响?自1922年叶伯和出版第一部《中国音乐史》著作,中国音乐史学已经走过近百年的学术之旅,如何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深入回顾与总结百年中国音乐史学思想的特点与局限?通过上述设问,围绕中国古代乐志与乐论及至晚清乃至民国初期中国音乐史研究以礼乐为中心的史学特征,“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西方音乐史学思想的输入与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与阶级分析方法在音乐史学中的贯彻运用,新时期“重写音乐史”史学思潮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论贡献,音乐人类学等视角与方法在中国音乐史学中的交叉与融汇,口述音乐史观念的探讨与实践,音乐史观与音乐史学观的持续反思等主要方面,对中国音乐史学中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内容做出深入的剖析与阐释,同时挖掘其背后的历史成因及其深刻的社会因素,探寻音乐史学思想与音乐文化发展之间的复杂关系,总结中国音乐史学思想的价值、不足及其历史意义。研究的基本思路是立足传统深厚的中国音乐历史发展与史书志述,着眼于百年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对这一学科及“前学科”时期不同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音乐史学思想,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加以深入考察和阐释,进一步总结中国音乐史学发展中丰富的思想遗产及其特点。但事无巨细地整理、总结所有中国音乐史学思想的历史遗存,显然不应也不可能成为本部分应有的研究思路,那将会导致我们陷入观念的沼泽而失去可供攀援的脚手架。因此,紧紧围绕中国音乐史学思想演化、发展的主流与主干,将是贯穿始终的基本研究思路。这部分以“方法论研究——实证与阐释”的立场来考察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状况。例如,宫宏宇指出:如果从留日的叶伯和出版于1922年的《中国音乐史》,王光祈1931年在德国成书、1934年在上海出版的《中国音乐史》算起,现代意义上的中国音乐史研究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至今日已是硕果累累。但知识的增长需要学者不断地温故知新,所谓知新,既有对中国音乐史研究内涵理解的深化,也包括方法、视角的调整与拓展。拥有国际视野的首要条件是对域外中国音乐史研究有深入了解。除关注东亚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外,还应将中国音乐史研究放到国际汉学、东西方史学研究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大环境中去考察。
中国音乐在国际上的传播、交流及其影响,应该是认识自身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讨论国际视野下的中国音乐史研究,首先要回答“中国音乐史研究需不需要借鉴域外研究成果”这一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继之应思考的问题就应该是:把“域外中国音乐史研究”纳入研究视野之内的目的是什么?“域外中国音乐史研究”与我们本土的研究有何异同?我们应以何种心态去面对这些研究?国际视野下的中国音乐研究如何坚持本土定位?
关于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论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观和审视。
其一,20世纪之前的“前学科”时期,欧洲传教士的中国音乐研究之思想启蒙意义。从早年的西方学者,诸如钱德明《中国古今音乐考》、利玛窦《中国札记》、克鲁兹《中国概论》和库朗、拉卢瓦《中国音乐》等著述中,可以看到他们参考和借用“局内人”的视角和观点对中国音乐体系进行分析和评价。其二,与前所述相比较,20世纪初域外中国音乐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很大程度的拓展,这归功于作为汉学家和音乐学家身份的学者所呈现出的对跨文化的、重视演奏实践与文献考察相结合的学术范式之镜鉴。例如,沙畹《中国音乐和希腊音乐的关系》、瞿乃德《中国音乐和匈牙利音乐之间存在着联系吗》、拉卢瓦《淮南子与音乐》,以及著名汉学家高罗佩的众多著述中体现了跨文化的视野对于中国古代乐论、中国音乐体系及社会音乐生活的极大兴趣和关注。现代海外学者依然对于中国古代音乐抱有极大兴趣,如佛妮斯的《中国古代音乐:东周与两汉时期(公元前770—公元220年)的弦、管、鼓乐器的考古与艺术史研究》(2008)。其三,20世纪以来西方音乐学家研究中国音乐史跨学科方法及其对国际性重大文化论题的观照,主要反映在一些音乐人类学或跨文化学者的研究之中。其中有三个主题极大地吸引了域外学者的兴趣。(1)“江南丝竹”研究。诸如韦慈朋、展艾伦通过“局内—局外”视角对江南丝竹的社会文化现象展开了探讨。(2)“阿炳”研究。先后涉及该主题的学者及其著述有戴保罗的《阿炳的深远影响——来自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报告》、华裔学者沈星扬的《从阿炳作品看中国音乐的艺术道路》,以及施祥生的《二十世纪的中国音乐创作——阿炳的音乐与意义》。(3)“上海研究”。施祥生以沪剧作为个案展开音乐人类学的城市研究,以及《对过去之再思考:周璇与20世纪早期流行音乐之翻案》,贝克尔斯则以上海工部局乐队历史作为案例研究了上海在20世纪上半叶的殖民文化现象,琼斯的《黄色音乐:中国爵士乐时代中的媒体文化与殖民现代性》等。同时,还应看到日本、韩国学者以“文化局内人”身份对中国音乐史的实证性研究及其对中国学术成果的影响,如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史》,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之研究》,林谦三《隋唐燕乐调研究》《敦煌琵琶谱的解读研究》《东亚乐器考》等。21世纪以来,青年一代的学者对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同样也做出过积极贡献。诸如,榎本泰子的《乐人之都——上海:西洋音乐在近代中国的发轫》《西方音乐家的上海梦:工部局乐队传奇》,以及日本学者们合集的《上海租界与兰心大戏院:东西艺术融合交汇的剧场空间》等,论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音乐在上海的传播及上海社会接受外来音乐文化的现象。韩国学者关注传入韩国的中国音乐,从中、日、韩三种文化的比较与音乐实践中侧重于研究曲调的流变,如李慧求《韩国与日本所传中国音乐的变化》《词乐〈洛阳春〉考》,张师勋《〈步虚子〉与其派生曲》。宋芳松擅长在通史和断代史的视野中讨论唐乐,如《韩国古代音乐史研究》《高丽音乐史研究》中对唐代乐器、乐曲、音阶及宫廷音乐机构进行流变研究。国内发表的有关欧美学者的中国音乐研究成果,主要有新西兰音乐学家宫宏宇,他先后发表了数十篇相关的论文并出版了相关著作,成为该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之一。最后,论题还将探讨留学西方的中国学者对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理论反哺”与范式推进。留学德国的萧友梅运用历史音乐学的理论和方法完成博士论文《17世纪以前中国管弦乐队历史的研究》,同样留学于德国的王光祈运用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完成《中国音乐史》,他们都强调实证性、重视数理计算和乐器实物等。此外,王光祈还将中国音乐放入于世界音乐的格局中,注重中西音乐比较,出版《东西乐制之研究》《东方民族之研究》等著作。改革开放以来,有大量青年学人前往欧美留学,其中不少研究秉承老一辈学者的传统,他们的学位论文从海外的视角反观中国音乐的历史与现状:留学英国的赵玥、钱丽娟的博士论文,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中国流行音乐的现状;美国的卢光进行的是中国“文革”音乐的研究和分析,留学美国的洛秦将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运用于昆曲研究的文化阐释,分析昆曲的兴衰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以及以一个局外人的视角研究撰成《街头音乐:美国社会与文化的一个缩影》等。这些学者体现的共同特征是,了解并运用西方研究范式,同时又具有中国传统史学的风格,实证主义的分析与文化批评的阐释兼而有之。从上述可以看到,西方学者更注重文化批评,相比而言,日本学者在方法论上多重视实证性的考证研究,“这些成果及其研究方法的运用,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理论思潮的影响。”综上,论题从国际视域来反观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如何受到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方法论及其学术立场的影响,理解实证主义与文化批评的不同学术方法和态度如何伴随着中国音乐史学科的成长,并随之不断调整学科的研究范式及其学术思想,期待从这样的思考中得到启示。因此,论题面对众多难点问题,诸如,借鉴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范式,从“局内—主位”的观点和立场来分析实证主义的东亚“中国音乐史学”成就与特征,包括日本正仓院的“中国音乐史学遗产”,岸边成雄的“唐代音乐学”,林谦三的“敦煌乐谱”研究的定性与定格,榎本泰子等近代“音乐上海研究”的社会学视角,以及雅乐、乐律学研究的东亚情结等问题。亦如,从“局外—客位”观点和视角来反观文化批评立场对于西方“汉学”及其中国音乐史学的总体特征,包括启蒙与科学时代欧洲人士的中国音乐书写的热情与价值取向,欧洲比较音乐学方法对中国音乐史学的划时代影响及其历史局限,美国音乐人类学/音乐人类学等跨学科研究理念与案例的曲折传播与认同,历史音乐人类学和音乐社会学的“中国问题研究”,以及“全球在地化”(glocalization)思潮的中国音乐史学的未来路向等问题。(一)本论题立足的学术理念
本论题通过提出学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而对其进行分析、反思,并从中获得启示,然后提出新视角的中国音乐史学原理初探的方案,也就是课题的第五方面。因此,明确学术思想的理论、推进学科建设的发展,以及拓宽资料文献的发现及其利用是本论题的根本目的。鉴于此,秉承学术研究的基本品质,力求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探讨可能取得的突破,提倡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论题将积极吸收“新史学”的思想和方法,以学科交叉和整体史的方法与观念来思考中国音乐史学原理与框架的建构。笔者曾论述:“新史学”追求“以往人类的全部活动”的“整体史”探询,其必须冲破学科之间的隔膜和各自的不足,为此三者的结合成为方法上的突破。正如学者行龙指出:“方法就是观念转变,方法就是领域的开拓,方法就是研究内容的深化,方法就是新史料的挖掘,方法就是整体史的追求。”于是,著名史学家勒高夫在《新史学》中提倡历史学要“优先与人类学对话”。因为,人类学增添了传统历史学所没有的范畴,为新史学实践“整体史”研究的愿景提供了方法新纬度。为翻译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所作的“序”中曾指出,人类学“从生活本身来认识文化之意义及生活之有其整体性,在研究方法上,自必从文化之整体入手。”
人类学关注文化事物思维的注入,开启了“新史学”的视野,人类学转向的历史研究启迪了研究者们在研究范畴、方法和理论上的革新,比较突出的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1)人的研究,特别是普通平民社会生活研究倾向;(2)叙事性和连续的历史研究,强调对象考察的完整、连续和过程,避免“历史碎片”的局限;(3)他者文化与地方性知识的对应思考。从而形成了新的领域和方法的拓展,例如对口述史及其材料的重视,借用人类学的田野考察和民族志方法,对社会区域的文化研究投入了特别的关注,以“小文化撰写大历史”的方式,建构起新的学术思潮。
因此,在这样的交叉和跨界的学术思想基础上,论题的目标是希望突破传统中国音乐史学观念的局限,即只证实历史的存在而不问其所以然,只关注事物的“音乐性”而不探讨其声音背后和与之相关的社会文化因素及存在基础。通过“新史学”理念建构一个中国音乐史学原理框架,建设“一统性”的学科体系,以此推动学科发展。“一统性”不仅体现在“消解”古代与近现代之间的“学科隔膜”,在历时的范畴中“接通”学科思想和学术脉络,而且在学术空间的维度上建立起中国音乐史学与音乐学其他学科之间互通融合的学理关系。科学地处理音乐史研究的特殊性和史学研究的一般性关系,宏观看待中国音乐史学所面对的音乐本体问题中的规律性,客观处理史学研究主体性中的艺术与社会、政治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建立以“历史田野”为手段、以“文化批评”为立场、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阐释性的研究范式,在借鉴国际视野中大史学发展的理论知识的同时,探寻具有音乐史学“中国特性”的学科建设原理,探索中国音乐史学发展更广阔的前景。在这样的学科发展定位中,坚守史学以史料文献为根本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音乐文献学的概念和范畴,诸如包括各种承载形式的文字、实物、图像、音像及口述、动态和虚拟空间的各类材料,在保持传统史学以文字史料为基石的传统前提下,根据音乐史学的特点,将文献范畴拓宽至与之相关的所有信息,解放仅以“正史”为史料的观念,而以“新史学”的研究范式作为参照性指导,采取将一切可能与研究对象相关的材料都作为文献依据的学术立场。同时,意识到中国音乐史学是国际视域中的中国音乐历史研究,因此文献材料的搜寻和利用将拓宽至域外的视野,使之成为无限探索的可能。例如,论题已经注意到东亚文献中的中国音乐历史问题,以及尚未大力投入的西语文献中的中国音乐历史,特别是几乎完全被忽视的西域语言及其他语种中可能与中国音乐历史相关的文献考察。因此,通过新的视角及方法重新审视已有材料,可以挖掘更多的价值和意义。结合上文四个方面所提出的一系列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以归纳、分析和综合其核心的视角与立场,在此基础上,本课题的第五个方面以“基础与核心——定位与框架:中国音乐史学的原理建构”为导向,重要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学科定位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具有怎样的元理论意义?中国音乐史学的主要内容与基本特征是什么?如何解决古代史与近现代音乐史“隔绝分离”状态而建立“一统性”的中国音乐史学学科?鉴于不同历史与文化语境中“音乐”概念、音乐史学观念的差异和不同,探讨怎样具有中国文化特性的史学研究方法的可能?局限于本体问题既是音乐学术的特性,也同样是中国音乐史学发展的障碍,思考如何在总体学科意识中建立起“以人为本”“以事为体”的体系化的本体类型及其之间结构关系的认知?中国音乐史学的主体性的核心问题,即儒家奠定的“礼乐”关系所形成的“音乐的政治化”与“政治的音乐化”观念,是如何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得以体现的?又如何协调研究中的实证与批判的史学主体立场?20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重写音乐史”史学思潮,对中国音乐史学特别是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产生了怎样的推动作用?如何从学科建设角度对“重写音乐史”史学思潮做出新的思考与阐释?新史学的观念与方法对中国音乐史学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从学科交叉、跨界研究的角度来看,历史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方法与视野在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中取得了哪些重要的收获与突破?回溯历史,在一定的层面上,是否可以将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视为研究范式变迁的历程,而我们又将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来看待范式研究的新趋势?学科发展始终伴随着不断扩展的撰写类型和体例,如何突破长期相对“封闭”的中国音乐史学观与书写方式而选择更广泛多样的史论撰写类型?口述音乐史与数字化音乐史料正在成为音乐史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重要补充与拓展,如何认识和解决学科建设的关键内容之一的音乐文献学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学科自身沿革的专题、领域和视域进行梳理与总结,尤其是反思及尝试新的发展,都将成为中国音乐史学学科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论题将以“中国音乐史学的原理初探:观念、方法及学科建构”为研究主题。在此论题中,围绕音乐史学的基本视角和方法等学科原理问题进行建构式的讨论,在书写架构上尝试从以下三个部分所涵盖的多个方面进行讨论。上编“中国音乐史学的概念与方法”,包括:中国音乐史学的对象、属性及其定位,研究内容涉及缘起、对象、属性、范畴、问题,以及“一统性”学科建立的必要性及其定位;中国音乐史学的观念与方法,涉及音乐历史观、音乐史学观、音乐历史认识论、音乐史学方法论等范畴的讨论;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主体性,包括音乐史学主体性的认识论意义、音乐史家的主体意识与主体性、音乐史学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主体性高扬与附庸性批判等问题的研究;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范式,涉及实证与分析、叙事与阐释、批评及思辨的研究范式、“新史学”视野的交叉与跨界的范式,以及“历史文化语境”的“重写中国音乐史”的学科研究范式。中编“中国音乐史学的文献、编纂书写及其研究”,包括:中国音乐文献学的古典与现代,涉及古代音乐文献的编撰方式与现代音乐文献学的类型、范畴及其成就;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史的文献及其编纂类型,涉及音乐文献的内容、形式及其范畴,音乐文献的客观性与科学性,音乐文献与史学观关系的演变及其对中国音乐史学的影响;中国近现(当)代音乐史学史的范畴及其书写方式,涉及编撰类型的学理思考、整体史与断代史、编年史、区域史、风格史、专题史编撰的关系,以及编撰中的比较、交叉、接受与传播的研究思路。下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新领域拓展”,探讨音乐史学与口述史观念的探索与实践,城市音乐历史研究的兴起,断代及编年音乐史研究的展开,以及音乐史学与礼乐及政治的关系、新史学的音乐研究、音乐家的生命史、音乐传记学、音乐心态史等开拓性的论题。在上述论题中,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认识论与主体性的探讨不仅至关重要,而且也是一种全新的关注视角。该主题探讨的主持人冯长春发表了阶段性成果《当代中国音乐史学认识论的反思与更新》一文,他在文中指出:音乐史学认识论是关于音乐史学的本质认识,是音乐史学原理中的基础理论问题。在思想解放大潮的推动下,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及其历史研究成为重新审视与反思的对象。20世纪中国音乐发展道路的中西关系之争、“重写音乐史”的史学思潮、口述音乐史的理论探讨、跨学科的理念与实践、音乐史学本体论的省思,以及“国家在场”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的影响,无不体现出新时期以来中国音乐史学在音乐史观、音乐史学观、音乐史学方法等诸多方面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本质上反映了音乐史学认识论的更新与深化。音乐史学认识论的反思与更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音乐史学的进步与发展。
在“学科原理”的主题思考中,我们特别提出了过去音乐学界尚未涉及的关键性内容,即“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主体性”的探讨。冯长春对此提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和理论,他指出:
音乐史学的主体性问题,是音乐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之一,与音乐史学本体论、音乐历史认识论密切相关。它既具有一般史学研究中历史认识论的普遍规律,同时又带有音乐史学研究的特殊性。论述主体性问题,必然涉及客体与客观性以及主客关系问题,同时亦引申出音乐历史研究的“主体间性”问题。因此,厘清音乐历史研究中的主体性、主观性、主体间性等范畴,对于音乐史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在重视音乐史学主体性的同时,首要是须力避音乐史学沦为附庸性存在的可能,在音乐史学功能论的视域中思考音乐史学的主体性与附庸性这一对矛盾关系,也是音乐史学主体性研究中需要正视的重要命题。
通过上述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形式,以及关于学科架构的思考与设想,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做出积极的考察、剖析和论证,尝试建构一个新视角的、消解和接通古代与近现代学科“分离隔阂”状态的、在同一学理思维层面且被广泛认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上“一统性”的“中国音乐史学原理初探”架构。从创新的角度而言,本论题的思考和设计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不同于以往的学理思考与建构尝试
如前所示,本论题所涉及的“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的思考和设计,在中国音乐史学发展历程中较少有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其中,重要著述有:黄翔鹏《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冯文慈关于“当前中国音乐史学的发展和史学方法问题”的建议;郑祖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秦序《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述》;张静蔚《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概述》;居其宏《中国当代音乐史学概述》;赵维平《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戴嘉枋等《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以及刊载于《音乐学概论》的“音乐史学”部分所涉及的中国音乐史学、西方音乐史学。关于方法论的成果,以居其宏关于唯物主义史学方法论的系列论文为最突出。冯长春《中国近代音乐思潮研究》及《中国现代音乐思潮研究》是音乐思潮作用于学科发展史的重要成果。这些研究充分体现了中国音乐史学的概述性特点,从不同的侧面归纳总结了中国音乐史研究的大致类型,以及一些较为深入的专题性研究。相比而言,本项目的论题所针对的目标是“问题研究”,以期从五个不同的学理层面对中国音乐史学的一统性、整体性和原理性进行探索。西方音乐史学界有部分学者和研究成果关注和致力于音乐史学研究方法和学科元理论的探讨。例如,德国音乐史学家、美学家卡尔·达尔豪斯的《音乐史学原理》,就针对音乐历史撰写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一些论题,如对“音乐作品是否是音乐历史的核心”“如何处理艺术审美与音乐历史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探索和思辨性反思。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界,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也先后出现过不少西方音乐史研究方法的讨论和学科建设的热潮,国内重要学者如杨燕迪、孙国忠、姚亚平等,都发表过关注西方音乐史学科建设问题的文论。即便如此,西方历史音乐学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尚未有一个可操作的、系统的学科建设体系框架。例如,音乐学创始人德国音乐学家阿德勒于1885年在其著名的学科开创性论著《音乐学的范畴、方法和目的》中所列出的“历史音乐学”内容,主要也只是涉及作曲家、作品及古谱研究。因此,本论题将是中国音乐史学原理建构的开拓性尝试。本论题紧紧扣住选题的主旨——“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以学科“问题意识”为导向,指出问题、分析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学科结构问题、学理关系问题、学科的认识论问题、学科发展中的方法论问题,进而促进重新思考和确立学科建设的定位。因此,本论题围绕上述学术目标和研究思路,提出一些突显“问题意识”的中国音乐史学科发展及原理建构方案。而且,五个范畴和层面的研究方案,皆以“问题意识”为核心加以建构。诸如,学科原理的缘起、对象、属性、范畴、问题;学科观念与方法所涉的语境、思潮和方法论的中国性;特别是中国音乐史学的主体性问题研究,研究范式将讨论实证、阐释、批评及思辨的研究,“新史学”范式及“历史文化语境”的“重写中国音乐史”范式等;中国音乐史学史的文献分类及其书写范畴的探讨;中国音乐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研究的批判性审阅与反思;海上与陆地丝绸之路的中国音乐史学发展的接纳与输出,以及中国音乐史学新发展的开拓等。因此,中国音乐史学不同层面的学科论题及其学科原理的设计方案具有突出的“问题意识”。(三)分析与期待解决“分离隔阂”,建立“一统性”的学科体系如已经论证的那样,中国音乐史学内部分化为古代、近现代两个“学科”(领域),不仅是由于时空差异带来的内容不同,更是方法、观念、范式、立场及研究范畴各方面的截然不同,二者目前基本属于互不来往而各自独立的状态。这样的“分离隔阂”格局既有客观性因素,也有主观性因素。而如此的“隔离性”成为学科深入发展的很大障碍。例如,古代、近代衔接部分形成了“灰色地带”,相互争抢“主权”或彼此推卸“归属”,也由于两个不同“学科”(领域)的特性,对这个“灰色地带”的内容在研究方法上截然不同,从而造成将一个研究对象诠释为背离其本身的属性,继而出现了另一种情形—学科属性的“模糊化”。学科属性的“模糊化”,一方面是由上述“灰色地带”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国音乐自身的多重性所致,因此形成史学与音乐中其他姊妹学科的交叉重叠且纠缠不清的现象。我们需要建立一个“一统性”的体系化学科概念和框架,以学理观念上“接通”的方式,促使学科的发展。这样思考的价值还将体现在中国音乐史研究“问题意识”的学术性提升上。本论题是一个结构性的有机关系的总体规划,五个层面的论题不仅在同一学术思维层面,而且相互关联、层层递进。其中,前四个部分的各个方面是从学科本身出发,延伸至学科之间关系,再通过学科面对中国音乐与亚洲历史文化交往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各类音乐思想对于中国音乐史学影响时的重审与反思,进一步扩展到国际视域的域外中国音乐史学的方法论考察并由其中获得启示,使得“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在哲学性思考的维度上不断展开,由此期待建构第五部分论题所进行的中国音乐史学原理初探。综上,从学科本体出发,到音乐的姊妹学科关系,再延伸至认识论角度反思学科发展的两大主线历程,也就是整个中国历史及其与周边文化关系的发展脉络,乃至从方法论的角度审视中国音乐史学在国际视域中的发展状态。这样的设计与思考体现出本论题的结构有机性和宏观性。尽管从中西方音乐史学的研究成果上看,已有学者开始关注学科的研究理论、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相应的学理思考。然而,全面而系统地阐释学科元理论,明确界定学科的观念和属性、研究内容、研究主体和对象、研究范式和书写方式等,尚不多见。由于历史客观事实的特殊性,导致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研究对象长期处于无声的状态,研究方法也主要局限于音乐史料、音乐典籍、音乐事项,形成了以史料作为史学的基本格局。相对而言,近现代音乐史中的学术研究品格比较明显,但由于特殊的历史语境,研究状态大多被意识形态问题所缠绕,“重写音乐史”的主题落脚在研究内容和范围上,而缺少对研究范畴、研究范式、研究主体和研究立场转换的关注和思考,故中国近百年来的音乐史学研究逐渐处于缓慢发展状态,面临突破与开拓的艰难挑战。因此,对于这些中国音乐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既有必要,也是时候需要思考和建构一个初步的、探索性的中国音乐史学原理的框架。这即是本论题研究的意愿和目的。
项目来源:本文为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音乐史学基本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ZDA02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信息:上海音乐学院教授、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江汉大学特聘教授,浙江音乐学院讲座教授,中国音乐史学会会长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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